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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改革发展三十年总结与展望(五)
  
    五、天津农村改革开放的经验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改革的过程中既有观念的冲突,也有思想的碰撞,既有探索的艰辛,也有成功的喜悦。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了不仅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文化的极大丰富,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更高发展目标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
    实践证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是农村改革取得成功的基本前提。天津三十年农村改革的历程,就是不断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探索实践过程。天津农村在实践上的每一个重大发展,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突破,工作上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离不开解放思想。思想的大解放,把许多长期以来被误解、被扭曲、被颠倒的是非关系校正过来,从而带来了生产力的大解放、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大进步。
    1.不断破除僵化思想观念的束缚
    解放思想,就是要破除经验主义、教条主义思维方式,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天津农村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广大干部群众不断解放思想,一是破除姓公姓私的禁锢,先后冲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恢复农民产权主体地位,把劳动和利益密切结合起来;二是冲破姓资姓社的束缚,破除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树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三是打破长期固步自封,闭关锁国,树立开放思想,肯定人类共同文明成果,发展国际化、外向型经济;四是冲破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束缚,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不断创新发展。
    2.不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
    回顾天津30年农村改革的历程,就是不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探索实践过程。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到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探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公有制实现形式;从农村市场体系的培育,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都是广大干部群众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出来的,也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符合天津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天津农村“村务公开”是全国实施较早的地区之一。1995年针对天津农村个别村庄时常发生由于干群关系紧张,进而引发的村干部与村民严重对立的事件,天津市纪委认真分析天津实际,在宝坻区农村广泛进行了试点,提出了对村民关心的村级财务、计划生育二胎审批、宅基地审批等八个方面村务进行公开的要求。在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以典型带头,向全市农村推行村务公开。
    “宅基地换房”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是天津的一大探索创新,“宅基地换房”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用村民现有宅基地统一置换新建小城镇的住宅,实现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耕地向大户集中。它突破小城镇建设面临的土地和资金制约矛盾、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有效途径,已成为城市周边地区建设示范小城镇所遵循的基本模式,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肯定。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发展农民创造性
    农民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最富于创造性的力量。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多年来天津工作的基本思路。实践证明,农村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农民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环境。
    1.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农民探索
    改革开放30年来,天津农村改革中的很多举措都是基层农民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摸索创造出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冲破思想和体制的重重阻力的伟大创造,从建立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综合承包到组、联产计酬,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再到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天津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过程中既允许家庭承包、也允许集体承包,既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又鼓励合作社、中介组织等组织农户进入产业化体系。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是农民冲破城乡、工农二元体制和利益关系的伟大创举,充分发挥农村资源、劳动力等优势,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壮大农村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民冲破自身局限性和束缚,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势,推进了农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在改革的具体操作中,因厂制宜,一厂一策,不搞一刀切,允许搞经理、厂长负责制,也允许搞拍卖、租赁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允许和鼓励农民大胆探索,尊重来自农民的一系列创造,并及时总结农民的创造并规范化、制度化加以推广,是天津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2.以提高农民福祉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通过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收益分配关系,使农民有了产品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取消农业税、给种粮农民补贴、给发展设施农业农民补贴等政策,给农民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支持鼓励乡镇企业发展,使工资性收入逐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体。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天津探索了“宅基地换房”模式,创新了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合理调整土地利益分配格局,同时针对被征地农民,打造薪金、租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农民,从物质上保障了农民利益,有力推进了农村城市化进程。在保障农民物质利益的同时,大力开展村民自治,推动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农民的民主权利逐步得到保障。
    3.创造农民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致力于建立一个有利于促进农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制度环境,在宏观政策制度层面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逐步解放了农民,一是改善农民发展环境,农民较以往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了农民的全面发展。二是提高素质,增强发展能力。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促进了农民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实施“351”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民素质提高工程,为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技能创造条件。
    (三)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既是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标志着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天津市农村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把农业和农村发展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1.培育提高市场主体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是确立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乡镇企业的发展,形成了农村工业化的市场主体;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发展能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培育了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提高了市场主体的竞争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等都是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来进行设计和实施的。乡镇企业改革中,天津先后实施了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股份合作制等措施,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骨干企业中积极推行了具有乡镇企业特色的现代化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与国际惯例对接的并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也突破了计划经济下的统购派购制度,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
    2.完善市场机制
    坚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生产要素能够由效益低的地方向效益高的地方自由流动。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培育和造就了大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营主体,奠定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突破了统购派购制度,大多数农产品放开经营,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迅速发育,同时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市场逐步兴起。这一系列改革措施,逐步减少了计划控制,不断扩大了市场调节,使农村经济由单纯依靠计划指令配置资源,转变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运用市场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村经济的活力和效率,推动了我市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向商品化、专业化转变,步入社会主义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轨道。
    3.拓宽市场领域
    充分发挥和利用直辖市和沿海大都市优势拓宽市场领域,是天津农村不断加快发展的一大法宝。我市农村外向型经济发展在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外向型经济发展思路也在根据新的形势不断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是拓宽要素市场领域。实现生产要素市场由主要依靠引进外资向内外资并举方向发展,从“遍地开花”到“选项招商”,从只有国外才是“外”到区县外就是“外”;由引进来向走出去,通过到国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创办企业等方式,多种渠道输出劳务和资本,不断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开创外向型经济发展新局面。二是拓宽商品市场领域,由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向国内外市场并重方面发展。
    (四)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走具有天津特色的改革发展之路
    作为直辖市和沿海大都市,天津农村具有不同于一般农业大省的特点,因此改革发展之路与其他地区既有共性,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多年来,天津农村正是准确地把握了自身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走出了一条具有天津农村特点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之路。
    1.渐进式推进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根据不同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确定各个阶段的改革重点,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首先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经济制度和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再到对农村行政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充分体现了我市农村改革阶段推进、突出重点、协调互动的特征。党的十六大以来,为了消化由经济改革带来的负面效应,同时给进一步的经济改革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基础,天津农村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社会改革为主轴的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改革由农村内部扩大到了全市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全方位改革,上升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层面,从经济改革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再到社会改革。从经济改革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再到社会改革,体现了改革先易后难,先内后外的循序渐进过程。
    2.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发展
    天津农村改革特点是由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具体做法是鼓励探索,先搞试点,从中发现和树立典型,取得成功后逐步推广。我市农村改革村务公开、六步决策法、宅基地换房先从个别地区开始试点探索,流通体制改革先从水产品开始,养殖业以专业户试点,走小群体、大规模的道路。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在不断探索中逐步深入推进。
    3.分类推进改革发展
    不同地区由于其资源条件、发展水平、经济结构不同,地区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改革的进程也不同。农村改革必须考虑不同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突出改革的阶段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渐进有序推进,不能搞一刀切。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农村坚持从各区县实际出发,确定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天津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生产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中,天津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市近郊针对被征地农民探索了“四金”农民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天津逐步探索了一条多样化和渐进式发展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中,天津因地制宜,根据区位优势、资源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采取融入城市型、城镇带动型、中心村聚集型、特色村开发型、自然村建设型5种主要模式进行建设。
    (五)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实践证明,只有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公共品供给、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让农民拥有平等发展机会,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消除城乡隔离的体制性障碍,才能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1.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
    协调发展理念是贯穿天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农村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1986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天津市的城市与城郊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在全国较早地确立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不久,又提出“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一体化发展思想更加明确。2004年起,市委连续出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特别是提出了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中心城区全面提升、各区县加快发展的三个层面联动发展的战略目标,并于2007年8月出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条实施意见,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全市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从根本上确立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
    2.构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政府运用财政手段支持农业和农村的能力,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近年来,天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以“多予”为重点,落实税费减负和生产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惠农政策体系。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施了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在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医疗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
    3.确定城乡统筹的重点领域
    重点抓好6个统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强全市总体发展规划与区县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制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及监督管理机制,对城乡居民社区、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进行统一规划,并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形成城市与新城、中心镇、中心村、一般村协调发展的城乡建设规划体系,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模式。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从中心城区适度向农村扩展,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适度向农村倾斜,交通、道路、煤、水、电、气、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向农村延伸覆盖,以带动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升级,形成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的良性机制。三是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思路,不断加大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的覆盖力度,推动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向农村全面延伸,推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性经费大部分用于农村,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科教文卫资源体系,形成以城带乡、条块结合、社会共建的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四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按城市标准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建立分层合理的政府补贴机制,加大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新型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的标准,逐步做到城乡统一扶持力度、统一管理办法,努力实现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五是统筹城乡社区管理。随着迁村并点、撤村建居的推进,居民的居住条件、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要将城市较完善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引进农村社区。市、区县财政将加大对农村社区管理投入力度,集中力量进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一体化管理服务的农村新社区。六是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失地农民、低收入的特困农民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这是一个必须下力量解决的紧迫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平等就业环境和农民转移就业机制,全面推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五统一”的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建立帮助农民就业的长效机制,增加公益性岗位,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提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率。采取占地招工、公共财政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等多种方式,让更多农民成为公路养护员、农村水管员和林业管护员,形成政府管、企业帮、自己创的就业机制。
    (六)必须坚持党在农村改革中的领导地位
    实践证明,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动摇,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天津农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市委始终把农村改革发展放在重要位置
    市委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坚持把用党的基本路线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把基层组织建设好,党员作用发挥好,带领群众前进,作为农村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2.坚持党对改革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制定与把握
    党从全局上对农村改革进行总体把握,是我市农村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党在从宏观上把握改革发展大势的同时,善于总结群众经验,把群众的伟大创造加以提练总结,上升为政策。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及市委的几个实施意见,都是党对改革路线正确把握的成果。
    3.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
    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是农民群众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领者,他们的带动作用和探索精神对农村改革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实践证明,凡是经济发展快、农民生活好、社会和谐稳定的村,都有一个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基层班子。不断提高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素质、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的能力以及对广大农民群众的组织力和号召力,是农村改革和发展不断推进的有力保障。
 
时间: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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