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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栏
 
关于上报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两委机关各处室、农口所属局、院、直属公司: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刚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市领导关于“应先编制出访计划报市政府审核,无计划的不予审批”的批示精神,市外办要求各部门、各地区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严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切实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合理的编制和安排本部门局级及局级以下人员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出访计划,经本部门、本地区的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11月底之前通过“天津市因公出入境网上审批系统”报市外办,由市外办对下年度全市因公出国(境)计划进行整体汇总和统筹协调,并经市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外交部备案。
    往年我委曾就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上报计划工作,由于今年上报时间紧急及填报内容基本相同,经请示委领导同意,我委将不再召开专题会议,拟下发此通知,待各单位上报完毕后,由我委外经处统一汇总,经委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送市外办。
    一、填报范围。
    1.农委机关各处室人员及本处室分管领导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2.农口系统各单位局级及局级以下人员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3.农口系统外事专办员、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二、上报时间。
    请各处室及农口系统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4日前将计划表电子版报送我委外经处(邮箱地址:liumodaness@126.com)。
    三、填报要求。
    1.请各单位可通过登陆“天农网”下载“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明细”。
    2.各单位如不能按要求完成上报工作,则视该单位2012年度没有出访计划,市农委将不审批该单位出访请示。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刘媛  联系电话:88290646)
 
时间:2011-12-13 1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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